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黔南州检验检测院青年就业见习人员需求实际,现就招募2026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募2026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16名(见习岗位详见附件),见习时间最长为12个月(以实际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时间计算),青年就业见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二、招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募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年度在校生和16岁至24岁登记的失业青年。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三)作风踏实,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服从单位安排;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相应专业知识;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有下列情形,不能参加招募:
(一)已参加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正在缴纳社会保险的、自主创业且正在经营的;
(二)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
(三)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曾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就业见习招募及实施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报名时间:2026年5月起一年内,直至见习岗位招满为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流程:到贵州公共招聘服务网(http://gzggzpw.gzsrs.cn/)的全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板块提交见习申请,完善注册、认证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向我院见习岗位投递个人简历。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投递简历后,审核人员将对照《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下面试环节,面试通知将通过工作邮箱、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未收到面试通知的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的始终,在招募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或隐瞒个人工作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见习资格,其责任由就业见习人员自行承担。
(三)线下面试
对资格初审符合见习岗位要求人员开展现场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
面试时间:具体待通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通过面试人员确定参加见习后,提交三甲医院体检报告。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由报名符合条件人选中择优依次进行递补。
(五)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经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程序到单位报到,在上岗之日起与黔南州检验检测院签订《贵州省就业见习协议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见习资格,空缺岗位由报名符合条件人选中择优依次进行递补。
四、见习期间相关待遇及政策
(一)见习期间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助2130元/月(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时以贵州省人社厅文件为准),免费提供早餐、午餐,安排出差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为上岗就业见习人员统一购买1份见习人员综合保险。
(三)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不会无故随意解除与见习人员的见习关系。
(四)见习生应自觉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就业见习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告知,见习单位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五)见习期满,见习单位据实出具就业鉴定表等佐证材料。
五、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黔南州检验检测院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黔南州检验检测院办公室(0854-8222773、18985789781)。
附件:黔南州检验检测院2026年度招募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表.docx
黔南州检验检测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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