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及人才需求实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充实到我县事业单位相关岗位工作。现将本次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共计15个岗位、18人。具体用人单位、引进岗位、引进专业及条件要求等详见《荔波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岗位设置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位及以上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文化程度、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4月2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对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日以后出生);

6.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名称要求一致但代码不同的,均符合专业要求;

(2)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即该一级学科(专业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名称要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学位证书相符;

(3)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标注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专业)的,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名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截至2026年4月22日州内各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以及州外省内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截至2026年9月3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非2026届高校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10.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11.不符合引才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2.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引进方式和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赴高校引进的方式,第二阶段采取在荔波公开引进的方式(作为赴高校引进后空缺或未引足名额的补充)。

(一)发布引才信息

本次人才引进相关信息由荔波县2026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通过“荔波县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携带相关资料至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报名失败。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相关事宜如下:

第一阶段:采取赴湖南省高校和贵州省高校引进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2日10:00至4月13日17:00,报考人员进入“荔波县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网址:http://libo.pzhl.net/index.php),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选定所报岗位后,须准确填写《荔波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表》。

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网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4月2日10:00至4月14日17:00。

(1)资格初审具体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对已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经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理由。

(2)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6年4月13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确认。

(3)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职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修改。

(4)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自行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1份《报名信息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1)湖南引才点: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

宣讲、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16日上午9:00-13:00

地点:湖南大学南校区、湖南师范大学至善楼107教室、湖南中医药大学2办1楼圆形厅

湖南引才点引才结束后,未引足人才名额的,空缺岗位自动调整或并入贵州引才点相同岗位进行引进。

(2)贵州引才点:贵州师范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

宣讲、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4月22日上午9:00-13:00

地点:贵州师范大学东校区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4栋学生宿舍楼下)一宣讲室、贵州中医药大学花溪校区岐黄广场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地点根据第一阶段引进情况另行公告。若第一阶段引足人才名额的,第二阶段不再开展引进;若未引足人才名额的,空缺岗位自动调整到第二阶段进行引进。

4.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2026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及港澳台学历的,须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国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毕业证书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需提交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等材料;

(2)一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

(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证明示例见附件4。不提供证明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应聘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名信息表》1份(可现场填写)。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对象为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和现场报名人员。各阶段引进点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统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荔波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即取消该应聘人员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6.开考比例:本次人才引进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试分为初评和测评。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25人及以上的,需开展初评;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25人的,不开展初评,直接进入测评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1.初评

初评方式:初评采取笔试或者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其中:以笔试方式进行的,初评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的,初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如下:

(1)初评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初评时间:2026年4月17日

(2)初评地点:贵州师范大学

初评时间:2026年4月23日

具体岗位的初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评总分值100分,最低合格分数70分,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初评成绩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根据初评成绩从高到低按初评人数与引才岗位计划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评环节人员;同一岗位初评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测评环节。不足5:1的,按实际比例进入测评环节。

2.测评

测评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测评时间及地点如下:

(1)测评地点:湖南师范大学

测评时间:2026年4月18日、19日

(2)测评地点:贵州师范大学

测评时间:2026年4月24日、25日

具体岗位的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测评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70分。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初评成绩、测评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方式如下:

1.开展初评的岗位:总成绩=初评成绩×40%+测评成绩×60%。

2.未开展初评的岗位:总成绩=测评成绩×100%。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则另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荔波县2026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到具备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医院认定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荔波县2026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公告,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考察人选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报荔波县2026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引才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

2.符合本公告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任何一项的。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1.公示

经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

2.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荔波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年限包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经荔波县2026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予以递补。决定递补的,按总成绩高低顺序进行最多2次的递补。

五、待遇

本次公开引进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宜

(一)本次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在引进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ibo.gov.cn)上公布的相关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通讯工具不畅通,联系不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荔波县2026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五)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荔波县2026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商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研究确定。

引才咨询电话: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0854-3615613

荔波县卫生健康局政工人事人才科0854-3616708

荔波县教育局政工科0854-3614831

附件:1.荔波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2.荔波县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信息表.xls

      3.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荔波县2026年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              

来源网址:荔波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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