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报名 【医卫】修文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乡村医生简章(5月26日-27日报名)(招6人)

信息分类:简章

考试地区:修文县

考试类型:医卫

招录人数:6人

报名时间:2026年05月26日-05月27日

报名方式:见正文

为加强村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修文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乡村医生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由修文县卫生健康局统筹组织实施,成立修文县卫健局乡村医生招聘工作办公室并负责指导监督做好招聘各环节具体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乡村医生6人。具体招聘情况详见《修文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乡村医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人员或经培训达到中等及以上医学专业水平;取得市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证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质证书或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的,优先聘用。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5月26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3.热爱乡村医生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乡村医生职责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胜任农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与原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尚未解决的。

5.存在非法行医受到行政处罚的。

6.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通过“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贵州省修文县龙场街道龙场驿南路4号(修文县行政中心B区)修文县卫生健康局11楼(1105室)。

联系人:付老师,联系电话:0851-82371406。

(三)报名所需材料:

1.《修文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如有学位证的,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2张。

5.岗位要求相关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说明:所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复印件概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采取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审核报考人员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和其他条件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修文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并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

(五)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方面。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健康修文”服务号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60分划定,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成绩公布:成绩在“健康修文”服务号公布。

(六)体检

1.参加各招聘岗位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组织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4.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体检标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八)公示

修文县卫生健康局党委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结果等情况,讨论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健康修文”服务号公示。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纳入其服务单位所在卫生院统一管理,为乡村医生,卫生院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聘期1年。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主要参加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及操作技能),培训结束后统一进行试用期考核,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注册手续,试用不合格则取消聘用资格。

(十)工资待遇

作为乡村医生与乡(镇、街道)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政府定额补助、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和一般诊疗费补偿等补助,月均不低于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

五、注意事项

(一)同一岗位拟进入体检考生面试成绩一样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质证书或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优先聘用。面试成绩及是否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一致的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在面试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在该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三)缺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公告后续相关信息将在“健康修文”服务号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询,并请考生在招聘期间确保联系电话正确、畅通,联系电话变更后,应主动及时告知招聘办公室,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查阅招聘信息,或无法联系报考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简章》及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被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咨询电话:修文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0851-82371406,修文县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健康科:0851-82322286(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七)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修文县卫健局乡村医生招聘工作办公室。

(八)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修文县卫健局乡村医生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

附件1:修文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乡村医师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修文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doc

修文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8日

来源网址:http://www.xiuwen.gov.cn/xwzx/tzgg/202605/t20260518_901849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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