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集聚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所需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经研究,决定聚焦“3+2+1”新型工业体系、“1+3+5+N”特色农业产业体系、“5+2+N”现代服务业体系和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026年度第一批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一、引进人才基本情况
(一)引才数量:此批次拟引进人才726名,其中事业单位519名,国企16名、民营企业191名;柔性引进12个项目+人才/团队,引才单位和岗位见附件。
(二)引才对象: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岗位需求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满足岗位所需职称、工作经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引才原则:本次引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坚持按需引进、以用为本、简化程序、特事特办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二、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2.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需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引进到市、县两级相关事业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需具备技师及以上技能等级(其他条件应符合贵州省“百千万”人才引进计划相关要求)。
3.引进到事业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技师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企业引进人才年龄要求由企业自行决定。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发布公告之日(含发布当日)。
4.引进对象必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毕节市各引才单位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中岗位要求。
6.具备拟报名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佐证材料,其所学学科专业需与引才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且毕业当年所就读院校排名需在QS世界大学排名或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200名;同时,该类人才本科学历须为国内本科院校就读毕业或QS世界大学排名及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300名院校就读毕业。
属于高校自主设置或国(境)外学历相近专业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国〈境〉外学历需经有资质翻译机构翻译),经引才部门(单位)组织力量,结合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确定报名人员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可纳入报考范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受理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6.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或经由法院依法定程序认定、并因此将面临多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7.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9.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之间确因工作需要相互引才的,原则上通过调动方式办理人才流动手续。
10.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事业单位引才程序
1.发布公告。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才计划公告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等公开发布。
2.组织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岗位所需条件和职位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岗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本批次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引才计划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无效,在各环节审查中若发现同一个人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其本批次引才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因信息填写不完整、错误、未按时提交所需报名材料等原因,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等问题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以及存在舞弊行为,在审查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环节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后,若查核发现引进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更改等情形的,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
同时,各引才单位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其中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从严审核把关,若发现违规情况的,视情况给予处置。
4.面谈(测评)。市级引才单位、县级人社部门及引才单位需及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做好准备,并结合岗位实际组织专家评委组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面谈(测评),综合面谈(测评)情况按照引进人才数量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5.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6.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查阅征信、实地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
注: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引进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岗位所需印证材料的,取消进入考察环节资格和聘用资格。
7.公示。考察合格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审定通过后,对拟引进人才在各级人民政府网站等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8.办理录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才签订工作协议(引进到我市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原则上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工作协议,其中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低于8年),按程序办理录(聘)用手续(办理录〈聘〉用手续原则上需在本年度内完成)。引进人才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各县(自治县、市、区)引进人才程序按各地的规定办理,人才项目相关事宜具体咨询用人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各地引才需求计划表)。
五、企业单位引才程序
企业单位引才程序由各引才企业自主负责,报名人员请直接与意向引才单位联系洽谈,确定后续各环节程序、时间要求等要素(联系方式详见企业引才需求计划表)。
六、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岗位为长期岗位,本年度内不受报名时间限制,聘满即止)。同时,根据报名情况,各岗位具体报名截止时间以市直各引才单位、各县(自治县、市、区)人社部门发布的报名截止公告或引才实施方案为准,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注:引才简章发布后,需提前发布报名截止的岗位,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比例需达3:1及以上(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高技能人才岗位不受报名比例限制),并经引才单位研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发布提前截止报名公告(岗位接受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1.现场报名:需填写《毕节市2026年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附件1)、《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7),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标准证件照、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有关获奖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用人单位(报名人员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报名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由具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成绩单等材料。2026年度内拟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可持规培基地出具的规培证明报名,且需在2026年12月31日前向报考单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需求计划表。
2.网上报名:需将报考岗位所需材料规范扫描后发送至岗位需求计划表中意向报名单位指定邮箱,并及时电话联系该单位联系人确认收到(详见需求计划表)。
报名时,若专业要求仅为学科门类的,其包含的一级、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报名要求;若专业要求不限门类,且仅为一级学科专业、不限二级学科专业的,一级学科专业及包含的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报名要求;若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且明确一级学科专业、不限二级学科专业的,该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及包含的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报名要求;若专业要求明确到二级学科专业的,则只有二级学科专业符合报名要求(若授予毕业证书为该二级学科专业所属一级专业的,可由毕业院校出具有效的二级专业〈或研究方向〉证明〈后续环节需核查学籍档案信息是否一致〉。证明中的二级专业名称需附专业代码,出具证明机构层级不得低于院级〈如研究生院〉,证明需经有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校公章)。
七、面谈(测评)时间、地点
各事业单位面谈(测评)时间和地点由市直用人单位和各县(自治县、市、区)通过市县两级人民政府网等相关媒体发布或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及时关注发布信息并确保本人报名所留通讯方式畅通。
因报名人员通讯方式变更、信息错误、停机等因素未接到相关通知或未及时关注有关媒体发布的通知内容导致报名人员未能参与相关引才环节的,责任自负。
八、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报名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简章和有关法律法规,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九、其他事项
1.在引才各环节过程中,若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2.本次引才测评测试无指定范围和辅导材料,无任何培训。引才专业设置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公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和教育部有关学科专业规定设置。
3.本简章由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共毕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市级咨询电话:
0857-8412580(中共毕节市委组织部)
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县级咨询电话:
0857-8947725(七星关区)
0857-5252932(大方县)
0857-4246137(黔西市)
0857-7252760(金沙县)
0857-7622412(织金县)
0857-3531064(纳雍县)
0857-6224687(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
0857-3232718(赫章县)
0857-4887166(百里杜鹃管理区)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50 下午2:30—5:30
人才引进岗位需求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中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857—863847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纪委〉)
附件:
1.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表.xls
2.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报名登记表.xls
3.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市直事业单位).xlsx
4.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各县〈自治县、市、区〉事业单位).xlsx
5.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企业单位).xlsx
6.毕节市2026年度第一批次项目(人才)团队引进需求计划表(柔性引才).xlsx
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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