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事业编】才聚遵义·筑梦未来——遵义市事业单位(综合类)2026年春季赴省内外高校引进人才公告(3月24日-4月28日报名)(招35人)

信息分类:简章

考试地区:遵义

考试类型: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35人

报名时间:2026年03月24日-04月28日

报名方式:见正文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遵义市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细则》、《遵义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简化程序操作办法》有关要求,按照“才聚遵义·筑梦未来”—遵义市赴高校引才活动安排,决定赴省内外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人才引进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线下评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及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人才引进岗位

此次提供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30个,共计35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遵义市事业单位(综合类)2026年春季赴省内外高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人才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2026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含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

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3.自觉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4.专业素养好,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在专业要求上,考生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与一级学科名称相同的均符合要求(如,岗位要求一级学科土木工程,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土木工程,视为符合该岗位专业要求)。

特别提示:

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符合本条款规定的考生,在《遵义市事业单位(综合类)2026年春季赴省内外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中如实填写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3)发送至引才单位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资格复审环节由考生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引才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邀请3名及以上同行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外单位专家应不少于三分之一)组成评审组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引才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为达不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引才选定的参考目录为:《202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

8.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止2026年4月28日,我市在职在编公职人员(含事业单位新聘用仍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人员);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截止2026年4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截止2026年4月28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

2.凡已通过2025年秋季遵义市各类人才引进活动已经签约的人员(含签约后违约人员)。

3.截止2026年12月3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公安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岗位。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人员。

10.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11.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4月28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遵义人力资源网报名系统(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Details/2034555581013962754/%E9%A6%96%E9%A1%B5/1479370852479459329),按照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相关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时报名系统中的信息应填尽填,如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等信息)。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考生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3.报名所需上传材料具体如下:

(1)提供本人亲笔填写的《报名表》;

(2)提供个人简历、自荐信、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

(3)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高等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

(4)2026年国(境)外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可凭有关证明材料(需注明专业、所学课程等,证明材料需由具有翻译资质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文件)报名,同时提交《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环节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以前毕业的国(境)外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原件;

(5)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6)如遵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报名资料由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系统,逾期视为放弃。

本次引才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引才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各引才单位进行审查。根据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以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三)笔试(总分120分)

笔试以综合测试为主。报考岗位设置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含1:3)的,直接进入线下评审环节;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须组织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2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5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以下成绩均按此方法计算)。市直事业单位笔试工作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市、区)事业单位笔试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由组织实施部门另行通知。      

(四)线下评审(总分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下评审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线下评审人员;报考岗位设置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含1:3)的,直接进入线下评审环节。线下评审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直事业单位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线下评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线下评审重点围绕意识形态、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素养等开展。根据岗位专业需求,可以采取面试评审、专业测试(操作)、授课试讲等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线下评审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和名次

1.通过笔试、线下评审的岗位。笔试、线下评审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试总成绩的50%、线下评审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2×50%+线下评审成绩×50%。

2.直接进入线下评审的岗位。报考岗位设置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岗位、岗位引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含1:3)直接进入线下评审的岗位,以线下评审成绩为总成绩。

折算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线下评审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前)高的应聘人员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线下评审,以新的线下评审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岗位引才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

(六)签约及公示

线下评审完成后,根据岗位引才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拟签约人员。签约前,各引才单位根据引才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后方能签约。如签约人员属于专业对比的,引才单位需组织专家进行认定,专家组认定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未参加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不予签约。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1.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1)提供《报名表》打印件1份。

(2)个人简历、自荐信、就业推荐表原件各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年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暂不提供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应聘人员承诺书》原件1份。

(6)如遵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所提供材料贯穿所有引才环节,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才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才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可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在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者拟签约人员放弃签约的岗位,可在同一岗位内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轮,但已公示签约名单后放弃签约的岗位不予递补,应聘人员签订《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5)。

3.签约人员公示。市直引才单位完成资格复审后,将拟签约人员材料报主管部门汇总审定后,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县(市、区)引才单位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在有关网站公示。

(七)签订协议

拟签约人员公示结束后,由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与拟签约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各单位及时将《遵义市事业单位(综合类)2026年春季赴省内外高校引进人才签约汇总表》(附件6)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作为办理聘用的依据,未备案的不予以办理聘用。

(八)体检

体检对象为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体检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相关媒体发布及其他方式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签约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若出台体检新规定,遵照新规定执行。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截止2026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拟聘用人员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是否聘用,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需在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正式聘用人员,用人单位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

五、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引才单位党组(党委)要在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履行好引才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严密组织实施,严格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引才质量和效果。

2.各引才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扎实有序做好引才各环节工作,坚决杜绝“因人设岗”“萝卜招聘”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事业单位引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实效性。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有回避对象参加考试的,须主动提出回避。在招聘过程中,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在招聘工作期间(报名开始至完成聘用审批),应聘人员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在招聘单位发出各项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限规定要求参加或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各招聘单位在发布引才方案时,不得公布考核领导小组人员及评审专家相关信息。

(二)其他事项

岗位信息及报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六、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遵义市委人才办解释。

附件2:遵义市事业单位(综合类)2026年春季赴省内外高校引进人才报名表.doc

附件1.遵义市事业单位(综合类)2026年春季赴省内外高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5:自愿放弃签约的承诺.doc

附件3: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附件6.遵义市事业单(综合类)位2026年春季赴省内外高校引进人才签约汇总表.xlsx

附件4:参考目录.zip



2026324

来源网址:http://rsj.zunyi.gov.cn/gzdt/tzgs/202603/t20260324_89900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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