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院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平塘县妇幼保健院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严格程序、择优录用。
(二)坚持标准,择优录取,注重德才兼备,注重发展潜力。
(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由平塘县妇幼保健院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公示笔试、面试、体检及招聘结果。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平塘县妇幼保健院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要求;
5.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6.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曾在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在其他单位工作因违反操作规程被开除的人员。
7.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流程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或网上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工作时间)。
(三)现场报名地点:平塘县妇幼保健院六楼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54-7225174。
(四)网上报名:电子邮箱,ptxfybjy@163.com
(五)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3张。
(六)报名现场资格审查:2025年10月13日--10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工作时间)。
(七)开考比例要求:本次招考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则取消该岗位开考。
四、笔试
(一)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平塘县妇幼保健院按程序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试考务工作。
(二)笔试科目: 招聘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平塘县妇幼保健院通知的时间及地点为准。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一)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数,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按2: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因考生个人原因放弃参加面试的,按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向下递补,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若达不到规定比例,则全部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1.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实际通知的时间及地点为准。
3.面试由平塘县妇幼保健院按程序组织命题、面试、评分等工作。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试结束第二天公布考试结果。所有考试成绩在平塘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根据招聘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时间以平塘县妇幼保健院通知为准。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拟录用人员自行到县级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天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平塘县妇幼保健院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考察
(一)拟聘用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平塘县妇幼保健院行风办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经平塘县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不予聘用。
(三)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面试合格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塘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平塘县妇幼保健院反映。
(二)聘用
1.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试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4天。在试用期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试用资格:
(1)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县保健院劳动纪律。
(2)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并查有实据的。
(3)试用期满经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
(4)在试用期间发现所提交的资格证件与实际工作要求不相符的。
2.试用合格后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且未书面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平塘县妇幼保健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方案及绩效管理方案执行。
十、本方案其余未尽事宜由平塘县妇幼保健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平塘县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科办公室
0854-7225174;18785458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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