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成绩及排名公示已经结束,根据《盘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自主招聘)有关要求,现将体检及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盘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自主招聘)》。
(二)体检时间。2026年6月4日、5日。各体检对象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1中体检时间栏。
(三)体检地点。请各体检对象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会议室报到,统一乘车前往体检医院。
(四)体检有关要求
1.体检实行全封闭管理。体检对象在集中报到时,须将手机、智能手表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按要求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在体检过程中,严禁携带并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期间,严禁体检对象亲属、朋友陪同。
2.体检时持证要求。体检对象须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到。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考生未持证件的,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对象须自带一张一寸同底免冠照片用于粘贴体检表。
4.体检费用。本次体检费为400元/人,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费用由体检医院收取(可扫码支付,需要开发票的考生请体检完之后凭身份证到体检医院开具)。复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有关标准据实收取。
(五)有关注意事项
体检对象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本公告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按《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1.体检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集中并按时参加体检,如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因体检对象未认真阅读体检公告及附件内容,所带来的后果由体检对象本人承担。
二、提取档案
2026年6月16日9:00至17:30,体检合格的考生到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二会议室领取提档函到存档地提取个人档案(请各考生提前确认本人档案存档地及提取档案方式)。
三、考察
(一)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为盘州市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通过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
(二)考察要求:严格按《招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时间:2026年6月16日至6月30日。
(四)考察地点: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需要自行确定。
(五)考察对象需提交的资料
1.个人档案;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复审后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已辞职人员需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证明原件。
6.因考察工作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工作要求
1.考察单位应当组成考察工作组,工作组由本单位两名以上党员组成,工作组成员应当政治可靠、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熟悉人事考察工作,善于识别人才。
2.考察工作组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考察工作;
(2)撰写考察材料;
(3)汇报考察结果,并提出考察意见;
(4)处理考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3.考察内容及标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4.考察方法
考察工作按照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定性评价、量性分析,保证考察的全面性、公正性;可采取个别座谈、倾听周围同志意见、查阅档案的方法进行。考察组要对考察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撰写结论性的考察材料,同时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工作人员政审考核登记表》,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表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察定性意见(建议聘用或建议不予聘用)等。各招聘单位务必于2026年7月2日前将考察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工作人员政审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政审人员情况一览表》等报送到盘州市招聘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备案。
5.考察期间,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如因考生通信联络不畅等原因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完成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6.本次体检及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8-363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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