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镇市人民检察院委托,贵州大数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名,作为辅助人员协助开展贵安新区检察工作,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透明开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特制定本招聘公告。
一、工作目标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招聘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有隐瞒、造假等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所有应聘资格。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由贵安新区参照清镇市人民法院大数据科创城法庭聘用制书记员保障标准予以保障。试用期工资(2个月试用期)标准按照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确定。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职位表

五、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8年4月2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1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应聘者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要求的工作任务。
(三)以下人员不予录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有犯罪记录,曾被判处刑罚、行政处罚或受到惩戒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4.受党纪、政务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6.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或尚未给予结论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仍在5年禁考期限内的;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8.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以伪造证据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等情形的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指严重失信的主体,相关部门会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主管部门可根据法院判决、行政处罚等认定相关人员)。
9.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入职的其他情形。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全程由贵州大数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独立组织实施,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背景调查—综合评定—体检—结果公示—录用通知—办理聘用手续。
(一)信息发布
招聘、笔试、面试、公示等信息均在中国贵阳人力资源产业园贵安分园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持续关注。
(二)报名要求
1.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因错报、误报或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自愿报名,报名要求如下: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8日17:00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2.网上报名:求职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报名提交(注:请务必显示提交成功后再退出),不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请扫码下方二维码报名

3.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如实、完整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交本人相关资料。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贵州大数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对照《招聘公告》和《职位表》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资格审查未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2.根据资格审核情况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以短信或邮箱方式通知进入笔试准考证领取方式,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确保手机畅通。应聘人员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移动信号、网络信息中断等非招聘单位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
(2)笔试科目:聘用制书记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以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为主要内容。
2.面试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3.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若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请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应聘人员须持《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若身份证不慎遗漏、丢失或其他客观原因未带的可出示驾照、电子身份证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笔试成绩将在中国贵阳人力资源产业园贵安分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未完成笔试科目、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须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需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注:初次体检结果有异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医院仍为指定医院)。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贵州大数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公告》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拟聘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将在中国贵阳人力资源产业园贵安分园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入职
对拟聘公示后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关系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如应聘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递补规则
因政审、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试用期内提出解聘等情形产生空岗的,将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规依次递补,请应聘人员注意随时关注递补相关信息。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工作相关通知、公告、信息等将在中国贵阳人力资源产业园贵安分园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密切关注招聘相关公告。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错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3.报名人员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并承诺对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材料等信息予以保密。
七、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实施后仍有空缺的岗位,由招聘工作小组会同用人单位可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方式继续开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公告由公司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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