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中 【事业编】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6年春季面向 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员简章(3月24日-4月28日报名)(招283人)

信息分类:简章

考试地区:遵义

考试类型:事业单位

招录人数:283人

报名时间:2026年03月24日-04月28日

报名方式:见正文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引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突出政治标准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双向选择原则。

二、招引岗位及人数

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计划招引岗位232个岗位、拟招引283人(均为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引单位、专业要求及人数等详见《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引对象

2026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教育部认可的海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毕业生,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科学历毕业生。

四、招引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能力;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197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年龄50周岁及以下(1975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含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毕业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资格条件和学历学位;

(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二级学科的,专业名称必须一致(详见附件1);

2.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和学历(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的视为专业不符)。若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登记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一级学科专业名称相同的视为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如岗位要求一级学科为口腔医学,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口腔医学,视为符合该报考岗位专业要求)。

本次招引选定的参考目录(附件6)为:

本科:《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研究生:《2022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3.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的,对属于该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以上选定参考目录的,且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考生,在报名表中如实填写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2)。

签约环节前由考生本人如实提供比对专业名称及课程的有效证明材料,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组织专家结合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论证。不如实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招聘单位将根据专家论证结果进行资格复审,若专家论证结果未达到本条款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报名时未具有岗位要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可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参训证明报名,但在聘用时须提供合格证书。

5.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相关资格证书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全部提供原件,逾期提供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特别提示:根据“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对经规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在报考岗位时,凡取得规培合格证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可报考专业要求为临床医学、中医专业硕士研究生岗位。规培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对应专业一致,不一致则不能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遵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予报考。

3.截至2026年12月31日服务期未满的在编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生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截至2026年12月31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或非2026年毕业的规培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2025年9月参加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5年秋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员(人才引进)已经签约的人员(含签约后违约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10.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引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1.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相关须回避情形的。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五、招引程序

(一)招引方式

采取系统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签约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简章发布之日起到2026年4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考生须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zys-hr.com/index/personIndex/recruitmentqueryDetails/2034179678190710785/%E9%A6%96%E9%A1%B5/1479370852479459329”,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注意: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须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并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后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考生本人填写,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考生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3.报名所需上传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亲自填写的《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员报名表》;

(2)提供个人简历、自荐信、毕业证、学位证或院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原件;

(3)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4)如属于岗位要求二级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课程相同率达到70%以上的一级学科,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考生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参考目录的,且所学专业课程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的考生,提供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

(5)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6)如遵义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报名资料由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报名系统,逾期上传视为主动放弃。

本次招引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引才或聘用资格。

特别提示:一是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二是报考人员仅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招引单位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根据招引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一次性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

(四)测评方式

测评分为两个环节,具体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1.笔试(总分120分)。

(1)报考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含1:3)的或报考岗位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的,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2)报考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大于1:3的,须参加笔试。市级卫生健康招引单位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市、区)级卫生健康招引单位笔试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笔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等由组织实施部门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2)报考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小于1:3(含1:3)的或报考岗位为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岗位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各级卫生健康招引单位主管部门及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以及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其中县(市、区)级卫生健康招引单位由同级卫生健康局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级卫生健康招引单位由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面试重点围绕意识形态、政治素质、专业能力素养等内容开展。用人单位根据岗位专业需求,可以采取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无须参加笔试直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公示

市直卫生健康招引单位笔试、面试以及总成绩在遵义市卫生健康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县(市、区)级卫生健康招引单位笔试、面试以及总成绩在同级卫生健康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审核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

公示无异议的,招引单位按相关程序开展签约环节。如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如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签约的,取消应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签约,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进入下一个环节。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招引计划数和排名等额确定进入签约环节的考生人选。如进入签约环节的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且人数大于该岗位招引计划,则重新组织该岗位考试,以新成绩进行排名,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六)签约

1.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引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员。

2.报考人员一旦被招引单位确定签约,须与用人单位签订《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才就业协议书》(附件3),不签约的须填写《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4)。

3.签约注意事项:考生与招引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引过程中,同时签约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需更换电话号码的,须及时反馈招引单位。

4.拟签约人员放弃签约的,可在同一岗位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轮。放弃签约人员需签订《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附件4)。

5.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报备时间,各招引单位需填写《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才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5)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同级人社部门备案,作为办理聘用手续的依据,逾期不予以备案,备案后不予递补。

(七)签约人员公示

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同级卫生健康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签约人员公示无异议的,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岗位相关资料原件由招引单位审核后按程序完成后续的体检、考察、聘用等相关工作,逾期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八)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签约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进入体检的签约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签约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引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意识形态、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签约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同级卫生健康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招引单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违反引进有关规定和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纪律监督

(一)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制度,各招引单位作为招引主体,承担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在引才过程中,负责引才工作的相关人员,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各个环节,请应聘人员务必按照岗位要求进行报名,在引才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卫生健康局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卫生健康局0851-27613068、2826063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51-28662655

监督电话: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851-28981705

附件:

附件1_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_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doc

附件3_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才就业协议书.doc

附件4_自愿放弃签约承诺书.doc

附件5_遵义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2026年春季面向全国公开招引医务人才签约人员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6_参考目录.rar

2026年3月24日

来源网址:http://rsj.zunyi.gov.cn/gzdt/tzgs/202603/t20260324_899005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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