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现将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拟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并将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从2026年3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13日止,名单见附件1,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3月16日至3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递补复审时间:各岗位根据资格复审工作开展情况可适时启动递补复审工作,截止时间为3月19日17:00,递补复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资格复审地点:长顺县妇幼保健院旁行政楼4楼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854-6821665
(二)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拟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附件1)中明确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2.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的规定,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审查。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名额在递补复审期结束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在达到考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复审对象由复审单位通知,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不再另行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3.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主动联系招聘单位咨询资格复审相关事宜,按照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不接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资格复审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对象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复审单位提交《放弃资格复审承诺书》(附件4);对未提交书面承诺声明的,复审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或做好短信记录备查。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和确认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书面签署《黔南州事业单位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如因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应提交的资料
1.网上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持“双学位”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岗位资格条件和工作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宜
1.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2.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发布的各项信息都将在长顺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公告,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进入资格复审及后续环节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
附件1: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及拟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xlsx
长顺县医疗集团中心医院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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