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会议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8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荔波县人民医院医共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品行,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吃苦耐劳,人格健全,无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3月2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4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对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63周岁(196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荔波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1.荔波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荔波县甲良镇中心卫生院乡村医师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计算机人员、检验师、药师、财务人员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邮箱详见上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荔波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招满为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报名地点:贵州省荔波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206室)
2.荔波县甲良镇中心卫生院乡村医师岗位现场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招满为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报名地点:贵州省荔波县甲良镇中心卫生院(行政楼202室)
3.计算机人员、检验师、药师、财务人员岗位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0日17:00。
(三)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报名岗位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报名上传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1.荔波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测评环节,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报名资格与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测评
(一)荔波县人民医院临床医师岗位、荔波县甲良镇中心卫生院乡村医师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面谈方式进行,即现场报名审核符合条件人员,直接现场面谈;
(二)计算机人员、检验师、药师、财务人员岗位采取面试测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面试测评总分100分,面试测评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测评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测评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测评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测评对象。资格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3.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测评。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由荔波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并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遇特殊情况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电话或书面通知2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具有资格检查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由荔波县人民医院医共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主要考察有无违法违纪行为。因考生主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测评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公示期满且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录(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三)荔波县人民医院招聘岗位薪酬待遇按照荔波县人民医院编外人员薪酬制度执行。荔波县妇幼保健院及乡镇卫生院招聘岗位薪酬待遇按照各单位编外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四)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咨询电话
(一)荔波县人民医院:联系人:岑老师,联系电话:0854-3610013。
(二)荔波县朝阳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19208641950。
(三)荔波县甲良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 13985084967。
(四)荔波县妇幼保健院: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608546740
十、本《公告》由荔波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人事科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荔波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荔波县人民医院医共体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信息表.xls
荔波县人民医院医共体
2026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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