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卫生院服务需求,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择优聘用,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
1.专业要求:医学类、护理类专业(如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临床医学、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学等)。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其他要求:责任心强,能适应工作需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为准);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标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资格条件;
5.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2026年2月4日—2026年2月9日(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7:00)。
网上报名:将材料扫描件发送至2411409989@qq.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1.身份证电子版;
2.学历证书电子版;
3.资格证书电子版
1.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需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导致相关事宜无法通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
卫生院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及考核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1.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沟通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岗位适配度等综合情况。
2.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考核,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1.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参照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红丝乡卫生院编外人员薪酬标准执行,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除,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等福利待遇。
1.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本公告由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红丝乡卫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卫生院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18798726825;(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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