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简章

镇宁自治县江龙镇人民政府因工作需求,依据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1.招聘人数:23名;

2.招聘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村保洁员。

二、招聘条件

江龙镇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乡村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稳定就业的乡村常住人口,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脱贫劳动力;

2.易地搬迁劳动力;

3.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4.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5.持《残疾证》的劳动力;

6.乡村大龄劳动力(女性年满45周岁及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的劳动力);

7.其他类型乡村就业困难人员。

根据年龄、身体状况、家庭等因素,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大龄、残疾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特殊困难群体。新聘用人员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劳动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前提下,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报名地点:江龙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就业困难证明原件1份;

(5)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参加面试的人员全部采用面谈方式,主要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合格者将电话通知。

(四)公示及聘用

面试通过后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龙镇人民政府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我单位将拟聘用名单报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复审合格后,确定聘用。并签订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签。

(五)乡村公益性岗位待遇

聘用后岗位补贴为每人每月400元,用人单位按照镇宁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为其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江龙镇人民政府补充公告并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1-36720003      

联系人:王邦梅

 

附件: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江龙镇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

 

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基本

 

信息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相片

(一寸)

政治面貌

 

籍    贯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健康状况是否达到聘用标准

 

婚姻状况

 

 

 

是否服从调剂

 

身份证号

 

年   龄

 

家庭住地

 

联系号码

 

就业困难人员类别

 

个 人

 

简 历

 

 

家庭

 

主要

 

成员

姓   名

与本人关系

年  龄

政 治 面 貌

职业(职务)

 

 

 

 

 

 

 

 

 

 

 

 

 

 

 

用工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

 

负责人审核签字(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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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址:镇宁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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