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镇精致管理、强化市容市貌管理,大力整治占道经营等不良现象,决定面向社会化公开招聘8名城管协管员充实县城城市管理力量,协助进行市容市貌管理,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为确保社会化聘用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组织原则及工作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锦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计划
计划社会化聘用城管协管员8名。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1.锦屏县户籍人口;
2.在锦屏购置房产;
3.在锦屏长期生活居住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3.年满18-35周岁。即18周岁以上(2007年2月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2月7日以后出生);
4.限男性,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5.报考学历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不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受过司法或行政拘留以及因参与“黄赌毒”违法行为被予以治安处罚的;
6.本人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立有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人员报考未征得所在单位(劳务派遣用人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或其他不宜从事城管协管员工作的。
四、发布招聘公告
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gov.cn/)公示公告栏发布招聘公告和各环节结果,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本人报名的方式进行。填写《锦屏县社会化聘用人员应聘报名表》,信息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或错误、不完整的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3日9:00至12:00,14:30至17:00(周日除外)。
地点:锦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四楼412室;
联系人:王幸辉 联系电话:0855-7225688
(三)资格审查
由锦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报名工作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
(四)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锦屏购置房屋《房产证》或《购房合同》《长期租住房屋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院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4张;
4.属于退役武警战士、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有驾驶技能(持C1级驾驶证及以上驾照)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公开招聘程序
(一)面试
1.面试内容及分数: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内容为与社会管理日常基本工作有关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拟聘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满分100分;
2.注意事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面试准考证发放、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加分项。退役武警战士和退伍军人在面试总分中直接加3分、具有驾驶技能(持C1级驾驶证及以上驾照)加1分。
(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由锦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通知应聘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医疗部门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出现人员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及我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锦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实施,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作为社会化拟聘用人员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天。
七、聘用及待遇
经对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锦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应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确定为社会化聘用人员,并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城管协管员工资待遇每人3000元/月(不含单位缴纳部分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合同签订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或终止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两个月),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2.工作中,聘用人员不胜任履行城管协管员工作职责的,经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期内,城管协管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八、纪律监督
本次社会化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是惠及民生、稳岗就业的一项民心工程,全流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在招聘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的发生。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进行处理。
九、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方案,特别应注意招聘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招聘某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方案由锦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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