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盘水国资通〔2024〕3号)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六盘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公交车驾驶员30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六盘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前身为“水城县公共汽车公司”,成立于1973年10月,2004年1月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司整建制上划归市级管理,2016年经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司更名为“六盘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公交公司)”,市公交公司资产总额7.59亿元,拥有各类公交车辆587辆,每天上路营运车辆430辆。运营市、郊区线路共43条,年运营里程0.3亿公里,年载客量0.82亿人次,年主营总收入达1.09亿元。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城市公交营运驾驶员30名。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安全驾驶技能和交通法规知识,身体健康。
5.热爱公交驾驶岗位工作,吃苦耐劳,有较强的安全服务意识。
6.取得A1、A3机动车驾驶证1年以上(实习期驾驶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7.男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6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6日以后出生)。
8.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9.无重大交通事故及危险驾驶记录,无犯罪史、吸毒史和酒驾、醉驾记录。
10.掌握相关道路旅客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
11.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无癫痫、心脑血管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病症或精神障碍等疾病。
12.无违法犯罪和失信惩戒记录,为人踏实,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适应值班、加班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二)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有涉黑、涉黄、涉赌、涉毒记录的;曾受党纪政务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且原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4.最近36个月内发生致人死亡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
5.最近36个月内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以上违法记录的。
6.不符合招聘要求、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六盘水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gzlps.gov.cn/)、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gzlps.gov.cn/)和六盘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lpspt.com/),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7日。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122号,原市委党校办公楼二楼)。
3.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寸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4张及电子照(电子照为jpg格式,20K到200K之间,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
5.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报名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核及缴费
1.六盘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应予以审查通过;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场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纸质及电子档照片。已提交报名申请审查不合格或者信息有误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2025年2月6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2025年2月17日17:00后,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应留下准确的联系电话号码,并保持通信畅通。
2.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应现场缴纳100元考试费,缴费后领取收据。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人员,须留存1份《报名信息表》供政审环节使用。
现场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2: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适当减少。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2.笔试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3.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4.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5.笔试分值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详见笔试公告)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在六盘水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gzlps.gov.cn/)、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gzlps.gov.cn/)和六盘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lpspt.com/)进行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员为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2:1比例以内(含2: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者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未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六)技能测试及总成绩计算方式
1.技能测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实际驾驶技能,分值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技能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20%)+(技能测试成绩×40%),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由指定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体检结论一经作出即生效,其他体检鉴定、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考察工作由六盘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考察应当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方面是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将进一步核实考察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属公告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或报名时虚构或隐瞒有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六盘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驾驶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1.公示
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六盘水市财政局(http://czj.gzlps.gov.cn/)、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gzlps.gov.cn/)和六盘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lpspt.com/)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释权属招聘单位领导小组,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五)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联系电话:0858-8332718。
(六)本次招聘工作官方网站。
六盘水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gzlps.gov.cn/);
六盘水市交通运输局官网(http://jtj.gzlps.gov.cn/);
六盘水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lpspt.com/);
请报考人员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
咨询电话:0858-8332718
举报电话:0858-8325893
监督电话:0858-833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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