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特招聘10名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到我局就业见习,现将就业见习岗位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及对象
招募计划:计划招募2026年青年就业见习人员10名,见习时间为12个月(以实际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时间计算),青年就业见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招募对象: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学历:大专及以上)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二、见习岗位及招募条件
(一)见习岗位:城市管理一线工作人员
(二)招募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对应学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离校两年内未就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名时已获得毕业证,其间未缴纳过职工养老保险)或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
6.能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有吸毒史的;
4.在此前国家各级各类招考及各单位的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扰乱报名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等行为的;
5.此前在单位的招聘中,被列为不诚信人员,或公示聘用后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被禁止参加相关招聘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
6.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9日14:00至额满为止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报名网址:贵州公共招聘网(https://gzrswt.gzsrs.cn:8007/ssologin/login?service=https://gzggzpw.gzsrs.cn/jysite)
站内版块“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投递岗位;
特别说明情况:报名人数与岗位人数达3:1后,按报名位次前30位进入面试,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按系统报名先后顺序在符合条件人选中依次进行递补面试。
三、岗位待遇
人员实行聘用制,工资待遇为2600元/月(含见习就业补助部分,不购买五险一金),单位提供就餐,不提供住宿。
四、就业见习招募及实施
(一)就业见习人员报名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请在报名时间段内通过贵州公共招聘网进行报名,并在报名的同时将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扫描件、毕业证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496680773@qq.com 。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有意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网络报名后,审核人员将对照《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下比选环节,比选通知将通过工作邮箱、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未收到比选通知的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的始终,在招募各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或隐瞒个人工作情况的,随时取消其见习资格,其责任由就业见习人员自行承担。
(三)比选确定
对资格初审符合见习岗位要求人员进一步确认,主要考察人员与岗位的匹配程度,最终确定人员。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最终确定人员确认参加见习后,于3个工作日内提供体检报告,未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在进入比选确定人员名单中进行递补。
(五)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民政府网及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则按通知到单位报到并签订见习协议,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见习资格。
(六)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经比选筛选符合见习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内上岗见习,并在上岗之日与仁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签订《贵州省就业见习协议书》。
(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上岗见习人员需自行购买1份3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并及时将出具的电子发票和保单交市综合行政执法局310办公室,保险费用由就业见习人员垫付,在申领见习补贴时发到见习人员个人账户,就业见习人员未按要求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的,不予纳入见习政策补贴享受范围。
(八)就业见习实施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做好见习协议签订、带教制度落实、见习待遇保障等相关工作,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积极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并按月发放生活补助(按市人社局规定执行);及时记载见习人员经历、承担任务、见习成果等;期满出具见习鉴定材料,评估见习成效。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见习活动。
(九)结束见习
因已落实就业单位或特殊原因终止见习的,见习人员应提前7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告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报人社部门备案。正常见习期满,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完善结束流程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咨询电话:0851-22231050
监督电话:0851-22271948
声明:本站发布的信息旨在为求职者和考生提供相关资讯与帮助,所有信息最终以官方发布为准,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若涉及版权或错误及免费发布招聘信息,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微信号:shangwu-000),或者点击【在线反馈】予以更改删除或发布。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