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六盘水市参加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现将盘州市事业单位参加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综合评审、体检和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采取“初评+面试”的方式。对于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35人的,引才单位自行决定是否开展初评环节;报名人数大于35人的,引才单位开展初评环节。
(一)初评
初评工作由引才单位组织实施,初评方式以引才单位发布公告为准,初评相关事宜通过各引才单位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开展初评的岗位,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初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初评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初评最低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注:现场资格复审事宜待初评工作完成后通过“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如在引才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件或应聘人员不符合引才岗位条件等情形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盘州市委组织部和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相关事宜通过“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评审总成绩
1.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面试成绩为评审总成绩。若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面试考官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2.采取“初评+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评审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初评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初评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同一岗位评审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相同,由面试考官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评审总成绩及排名将于面试工作完成后通过“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查看。如因未查看相关信息带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体检
综合评审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评审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相关事宜通过“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考察相关事宜通过“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考察应当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存在《2026年六盘水市参加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中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情形的,或报名时虚构或隐瞒有关身份信息获取报名资格的,考察不合格,报引才单位党委(党组)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办任何培训班,任何第三方机构如发布、宣传考试内容,均为虚假信息。
(二)本次引才工作未尽事宜,由各引才单位商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8-363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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