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黎平县2026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拟对入围考察的遴选人员进行考察,现将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
根据《黎平县2026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之规定,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各遴选岗位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含加分值)高的报考人员列为考察对象。如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值)也相同的,则以加分值高的列入考察对象。如笔试成绩和加分值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对象见附件。
二、考察工作
1.遴选考察严格按照《中共黎平县委组织部 黎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黎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黎平组通〔2020〕92号)文件执行。
2.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有关事宜
1.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做好考察工作,保持通信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须主动联系黎平县教育局。
2.考察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5-6222377
黎平县2026年公开遴选城区中小学教师考察对象名单.xlsx
黎平县教育局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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