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力量建设,有效提升应急救援和火灾防控能力,根据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有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六盘水市消防救援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2人,具体情况详情见《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基本条件
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8年5月7日及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9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不含辞退、开除)和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30周岁(1995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至35周岁(1990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视为同等学历);
报考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符合《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中报考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原单位辞退的;
4. 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 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 其他不适宜招录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情形。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及其附件信息。
(一)报名时间。招录对象可在2026年4月22日23时至5月8日17时之间,通过邮件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0858-8976117。
(二)报名地点。此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邮箱369020870@qq.com。
(三)提交资料。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 《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复印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4.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取得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需提供驾驶证复印件,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工作证明。
5. 《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考试报名信息表》填写获得证书情况的,还需提交证书复印件。
因瞒报、谎报、提供虚假资料等报考人员自身原因不能认定为优先招录情形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考核流程
(一)体能测试。共设3个测试科目,满分100分。开展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米×4折返跑,标准详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在参考人员中,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 (人数不足以实际人数为准)进入下一环节。
(二)能力测试。共3个适应性测试科目,不计分,需达标合格。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前一科目低于设定标准的,评定为不合格,不再进行下一环节的测试,详情见《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基础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3)。
(三)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测查结果“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即淘汰,非设备原因导致“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行复测。通过心理测试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格检查。报考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生按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体检标准》(附件4)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体检费用约740元,由报考人员自理,向体检医院缴费。通过体格检查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模式组织,总分为100分。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排名和能力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合格情况,按照最高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体能科目测试×100%+面试成绩×40%。
体能科目测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政治审核
采取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政审考察中如有特殊情形难以确定,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的有关做法进行认定。
六、公示与录用
1. 考生经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按岗位确定拟录用、拟补录人员,在六盘水公共就业招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存在影响录用的人员,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 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为期1个月的岗前集中培训;拒不报到的、拒不参加培训的、集训试用期间严重思想波动,经组织认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职业发展和保障
1. 经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符合相应条件,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符合任职条件的,可提拔为专职队管理骨干,并享受相应待遇。
2.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和高风险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制度和享受有关社会优待,工作期间提供食宿。
3. 政府专职消防员按规定休息休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勤制度。
4. 经录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2年。
八、注意事项和要求
1. 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接收到通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 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解释。
九、招录纪律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六盘水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如有违反招录纪律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0858-8968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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