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黔南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按照第十四届贵州人才博览会部署安排,为做好我州企事业单位招才引才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有关规定,现就引才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州拟引进人才268名,其中:州直事业单位97名、县(市)直事业单位93名(含磷系化工等重点产业人才9名)、乡镇事业单位57名、州属国有企业21名。(详见附件1)

引进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若干名,根据所学专业和双方沟通洽谈情况确定具体岗位。

二、引进对象

(一)面向社会引进人才

1. 州直单位:主要引进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符合岗位需要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2. 县(市)直单位:主要引进符合岗位需求的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及以上人才。

3. 乡镇单位:主要引进符合岗位需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4. 国有企业:主要引进符合企业发展需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

(二)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引进人才

国内2026年度普通高等教育高校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向2024年、2025年度毕业但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等教育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国(境)外2026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 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和知识结构,符合我州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等需要。

4. 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州外工作且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合规取得且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州外工作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合规取得且没有使用范围限制)的人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5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5.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取得不同层次学历学位或不同专业学历学位的,以报考岗位要求专业学历学位报名。其中: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学历可放宽至本科学历。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6. 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2)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一级学科(专业类)和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专业类)的,即该一级学科(专业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要求。岗位有学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名称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取得的学位证书相符。

(3)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名称标注为一级学科(专业类),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专业)的,以及留学归国、高校自设学科等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选定参考目录的,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率达到70%以上,可纳入报考范围。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中“是否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本人亲笔签名按手印的《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4)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见岗位表)。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7. 具备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须提供证书原件;2026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

8.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违反相关规定被辞退(解聘)的人员;

2.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 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等问题的;

4.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黔南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 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影响期限内的;

6. 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宜引进的。

四、引进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采取“公开报名、面谈、考核、一人一策、择优聘用”方式进行。

(二)其他社会人才及应届高校毕业生,结合报名情况,采取在黔南州内集中组织开展考核测评方式进行。

五、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同步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省内外部分高校等平台转发。

(二)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6年4月25日至2026年5月11日。

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发布后全年有效,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

2.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qiannan.gov.cn),登录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详见附件2)。报名时收取考试费100元。本次人才引进提倡诚信参考,凡参加现场测试的考生全额退还考试费(测评结束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

报考人员最多可选择2个事业单位岗位进行报名(其中1个州级岗位、1个县〈市〉或乡镇岗位),同时可选择1个国有企业岗位报名。

3. 报名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6年度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等其他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附件3)。

以上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逾期未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截至2026年5月14日,资格审核由各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报考人员须真实、完整、准确提交报名资料,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无法取得联系等原因导致报名失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于5月15日17:00前访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

(五)考核测评

1. 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由州委人才办会同引才单位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谈、专业测试等方式进行测评。

2. 其他岗位人才。主要采取“初试+面试(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综合素质及适应岗位需求工作能力。其中:

(1)同一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小于或等于35人的,采取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同一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初试,初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初试有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5:1以内确定进入面试(或专业测试)对象;初试成绩占30%,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占70%。

测评分两个批次不同时段进行,2026年5月下旬,开展州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岗位测评;6月上旬,开展县(市)和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测评。考核测评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考核测评之后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按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六)体检

按照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同一考生报考多个岗位同时进入体检环节的,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相关事宜另行公告。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按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非2026届高校毕业生,需在考察时提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等证书及人事档案,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聘用

经报名、资格审核、考核测评、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所有岗位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在岗最低服务年限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聘用协议中注明。

对试行事业单位聘用、企业使用的现代磷系化工等重点产业人才,由引才单位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同时,与单位、企业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工作内容、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成果转让等权益分配内容。

六、引才政策

引进人员符合州、县(市)人才公寓、人才津贴、住房(购房)补贴、安家费等人才政策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相关事项

(一)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后续相关公告、公示等信息将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适时关注。因报名人员未及时查阅的,责任自负。

(三)在引才各环节中,国家、省及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本次引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黔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见附件5)。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引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1:2026年黔南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附件2:2026年黔南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xls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附件4:符合专业比对条件报考人员承诺书.wps

    附件5:2026年黔南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信息发布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xlsx

  

       

黔南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1

来源网址:黔南州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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