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经大学创办于1958年,原名贵州财经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为现名,是贵州省委、省政府重点建设的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学校拥有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本科专业60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与美国西密西根大学合作举办的贵州财经大学西密歇根学院;与英国爱丁堡龙比亚大学、美国马歇尔大学合作举办2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合作举办本科学术互认课程(ISEC)项目。承办国家统计局与贵州省政府共办的大数据统计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在本次引才范围。通过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在省内流动的,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引进高层次人才7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贵州财经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学校可根据具体工作实际在招聘岗位需求总量内对各岗位需求指标进行调剂。
达到《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财经大学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申请人提交《贵州财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请表》(附件2)并将相关应聘材料发送至所报岗位指定邮箱。招聘岗位需求人数招满后相应岗位即不再继续接受报名。
应聘人员专业名称与公布专业不一致,但研究方向与需求专业相一致的,须提供应聘人员能体现本人研究方向的代表业绩(一般应为博士毕业论文、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的相关文章或主持的厅级及以上项目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等)作为佐证资料结合参考。学校将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佐证材料结合岗位专业要求组织开展论证,论证结果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
(三)资格审查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合格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网站公告。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考核以面试为主,用人部门根据“成熟一批、面试一批”的原则,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分批分期进行,主要考核基本素质、教学能力、学术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达80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及以上的人员,用人部门确定考核意见后报人事处,由人事处提交校党委审定。按引才计划与面试测评成绩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采取实地(或信函)考察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等情况。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经学校党委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博士研究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至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贵州财经大学官方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且厘清人事关系的高层次人才,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交相关办理备案手续材料,视为本人放弃拟聘用资格。
(八)报到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视为本人放弃拟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照国家和贵州省的政策规定执行薪酬待遇。同时,根据《贵州财经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兑现引进待遇。
(二)聘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岗位管理相关规定及要求,其中聘用人员定岗在专业技术八级岗,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按相关规定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三)贵州财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人才引进工作,加强对人才引进工作的监督。
(四)应聘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应聘以下岗位应主动申报与校内相关人员的亲属关系、师生关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
(五)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
(六)本次岗位需求信息在2026年12月31日内有效,对已完成引才工作或引才计划已调剂的岗位,在学校官网公告。
(七)应聘人员须按照学校要求提供应聘所需材料,所提供的材料要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及聘用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八)联系电话:0851-88510353
联 系 人:易老师、任老师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至11:40;
下午13:30至16:20。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财经大学商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财经大学负责解释。
贵州财经大学
2026年4月16日
声明:本站发布的信息旨在为求职者和考生提供相关资讯与帮助,所有信息最终以官方发布为准,解释权归招聘单位所有。
若涉及版权或错误及免费发布招聘信息,请联系本站管理员(微信号:shangwu-000),或者点击【在线反馈】予以更改删除或发布。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