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西南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州人社发〔2020〕3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州商务局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
三、招聘条件
(一)黔西南州户籍,性别不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电脑及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须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证,就业创业证中第6页登记为“失业”,第7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有效且登记机构为黔西南州辖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项且在就业创业证上第7页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如下:
1.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
5.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办理就业创业证、登记失业和认定“就业困难人员”事宜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县(市)人社局就业部门。
(三)身体健康,适合工作岗位需要,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4.在公益性岗位工作已满三年的人员;
5.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20日-4月22日(上午9: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黔西南州商务局人事科(门牌号:311)进行现场登记报名(兴义市桔山大道鑫吉园三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黔西南州商务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个人简历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
(7)《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不真实、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由黔西南州商务局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面试,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面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等情况,经黔西南州商务局党组同意拟聘用人选,并在黔西南州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体检。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自行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方可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合同签订及工资待遇。拟聘人员被确定聘用后,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予以聘用。劳动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最长期限3年,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待遇+单位补贴(含五险)发放。生活保障按单位在职干部职工统一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相关未尽事宜由黔西南州商务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239229。
黔西南州商务局
202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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