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招聘专职消防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专职消防员4名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工作特殊性,限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服从工作安排,兴仁市户籍及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二)须持有向黔西南州范围内人社部门申领的《就业创业登记证》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就业困难认定条件如下:

1.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要登记失业1年以上才可);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3.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一项在就业创业证上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如下

(1)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指的是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年以上”指的是登记时间不是失业时间);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4)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能承担一定的工作任务,经聘用后需提供半年内体检报告;

(四)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团结协作、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四、以下人员不予聘用

1.曾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9日下午17:00

3.联系人:何��一,电话:0859-6530002。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带齐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如:城镇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依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领取低保金存折,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贷款合同等);

4.就业创业证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七、聘用方式及工资待遇

(一)聘用方式

聘用期最长为三年,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合同,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二)待遇及要求

1.聘用为专职消防员的,按兴仁市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潘家庄镇人民政府以1200元/月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若市级给予补贴,以市级补贴为准,不再享受潘家庄镇人民政府生活补贴。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有权随时给予解聘处理。

八、未尽事宜,由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兴仁市潘家庄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8日

来源网址:兴仁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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