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从江县消防救援队伍执勤力量不足的问题,提升乡镇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招录及人数
灭火救援岗位:8人,具体招聘信息详见《从江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二、岗位任务
主要负责本辖区内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社会救助、防火宣传,以及根据上级任务安排参加其他辖区救援等工作。日常管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纪律等制度执行。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政治素质。
3.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消防事业。
4.能适应和服从“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5.本次招聘限男性报考,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8年3月26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96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获得CAAC无人机执照、潜水员证、B2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91年3月26日及以后出生),且优先考虑。
6.身高要求在160cm及以上。
7.从江县户籍(或生源)。
8.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6年7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6.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8.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法律法规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交材料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1日(8:30-12:00,14:30-17:30),考试不收取费用,请考生按时报名和参考,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从江县銮里大道消防救援站(岗亭正对面二楼通信室)。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提交材料:
1.《从江县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下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相关学历、技能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5.需放宽年龄还需提供放宽年龄所需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提供学历、资格证书、证明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考试方式
(一)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对象: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①1000米跑;②俯卧撑;③仰卧起坐。按照从江县2026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考核科目及标准(附件3)执行。
4.体能测试成绩: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有效成绩为2分至20分(2进制),每个科目满分为20分,超出20分的为附加分值,记分也按照20分计算,3个科目总分值为60分。体能测试中3个科目任一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考生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比40%,同一岗位考生体能测试成绩名次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x4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方式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体能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好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将腰椎间盘突出、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检范围,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八、公示及聘用
1.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从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局)在从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2.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驾驶员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选岗,灭火救援岗位按报名执行,由从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局)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入职培训,结束后,分配到各乡镇工作,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
九、相关待遇
1.基础工资。按照3000元/人•月标准执行。
2.绩效工资。分为“优秀”(占比25%)“良好”(占比50%)“合格”(占比25%)“不合格”(不设比例)四个档次,按照700、500、300元/人•月标准执行,绩效考评不合格不予发放,按照《从江县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量化管理规定(试行)》每月考核评分发放。
3.档次工资。自入职起满一年,逐年递增,标准为50元/年。
4.岗位工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现任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队长400元、驾驶员100元、战斗员90元。
6.社会保障。按从江县属地标准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缴纳五险一金。
7.考勤与休假规定。正常月份出勤应出勤天数为22天,每月固定安排8天假期。2月份自然天数为28天,当月假期调整为6天,不再执行8天假期标准。当月有31天时,应出勤天数调整为23天,假期仍按8天执行,超出天数通过计划调休方式统一安排。
十、特别提醒
1.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从江县消防救援大队(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8556418130。
附件1:从江县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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