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为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结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决定开展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6个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3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湄潭县2026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年龄:原则上18周岁及以上(2008年2月26日及以前出生)、38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安保、保洁、驾驶员等岗位可适当放宽,各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设置年龄下限。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品行,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吃苦耐劳;
4.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能力,以及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限未满或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审查或被公安机关侦查调查的人员;
4.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因酒驾、醉驾被处理过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在校学生,社区工作者、警务辅助人员;
7.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8.在各级公务员、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和违规等行为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人员;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10.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回避制度规定应该回避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涉及年限计算,若未作特别说明,均截至2026年2月26日。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干部队伍结构、岗位空缺、工作需要等,申报公开招聘计划,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所需资料
(1)湄潭县2026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
(3)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驾驶岗位的需提供驾驶证及复印件1份;
(6)报考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招聘单位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报名时间:
2026年3月4—5日(上午8:30—12:00,14:00—17:30),共计2天。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考生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附件2),同时根据本人报名岗位所要求的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生如需咨询招聘岗位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与招聘单位联系。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要安排专人值守咨询电话。
4.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在收到考生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考生。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各个环节,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申报人员不符合招聘规定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5.报名费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等多种形式,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招聘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避免错过招聘相关信息。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必须进行笔试,单个岗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可以不进行笔试,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
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自行组织命题、考试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进行岗位排序。笔试、面试结束,分岗位按总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实际成绩(实际成绩指“四舍五入”前数据,小数点后位数不限,下同)--面试实际成绩的顺序直至分出排序先后,再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岗位排序等额确定该岗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末位名次仍有并列的,组织并列人员重新进行笔试,以新笔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1)采取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采取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注:环卫工人、驾驶员、保洁、安保等特殊岗位,报县会商机制同意后,可简化招聘程序,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具体办法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实际提出方案,报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此类岗位的招聘过程应公开透明,结果须公示,确保公平公正。
(四)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笔试、面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否则责任自负。从报名开始,须遵守《招聘公告》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均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体检要求。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果,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体检不合格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求复检的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组织复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经审定存在《公告》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程序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程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通知聘用人员在一周内到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合同签订。合同实行一年一签(首次试用期1个月),首次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等相关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续签。
(三)工资待遇。不低于湄潭县最低工资标准,按相关法规缴纳社会保险。
九、其他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标准,精心组织,确保工作顺利进行。要杜绝弄虚作假、因人设岗、萝卜招聘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
咨询监督电话:
0851-24253248(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1-24222642(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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