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纳雍县事业单位2025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1.梅玉,女,报考岗位:002215小学语文教师,报考单位:0022纳雍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考察合格;
2.刘梅德,女,报考岗位:002225幼儿教师,报考单位:0022纳雍县教育局所属学校,考察合格。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5日—12月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本人实名向纳雍县纪委县监委、纳雍县教育局、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楚。对署实名举报并经查实确属违反有关聘用规定的,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咨询电话: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3536723(纳雍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监督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纳雍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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