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将招聘工作资格复审环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区招聘办组织,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2月10日至2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递补复审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水城区公安局后楼201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按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各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比例以内(含1:3)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考生提供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温馨提示:《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请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招聘单位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考生的《报名信息表》,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其他报考条件等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信息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审核人员在《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招聘单位职责
招聘单位须主动与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联系,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及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同时做好与考生在资格复审期间联系情况的记录备查。如因考生通讯不畅或所留联系信息错误等原因,招聘单位在资格复审期限内无法与考生联系且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截至2月12日17:00,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且招聘单位无法与考生联系的,可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缺额确定资格复审拟递补人员,并通知拟递补人员提前做好资格复审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对象由招聘单位通知,区招聘办不再另行发布递补复审公告。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的递补复审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生职责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在规定时限内持报考的印证资料和《报名信息表》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供报考相关印证资料和《报名信息表》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格复审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高中、中专学历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证明材料上须载明学生基本信息、入学时间、毕业状态(毕业或肄业)、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并由经办人手写签名、留联系电话。
6.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人员须在学信网上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定向招聘截止2018年3月28日仍在职的原水城县公安机关辅警人员,截止2024年12月30日仍在职且任职时间连续满6个月的六盘水市水城区乡(镇、街道)禁毒专职人员、六盘水市公安局水城经济开发区分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安局警犬训导员须提供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其他情况须出具的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向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具体说明。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六盘水市水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icheng.gov.cn)公示。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二、纪律监督
区招聘办对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格复审工作要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
六盘水市水城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道路交通
安全协管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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