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泽庆
张泽庆,男,1969年1月生,1992年7月至2009年12月参加工作分配在贵州武陵山茶场工作(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2009年12月铜地人干聘字〔2009〕21号文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在大坝场农业服务中心工作,现在思南县茶桑技术推广中心工作。
申请认定:1992年7月至2009年12月企业工作年限。
依据:报到证、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铜地人干聘字〔2009〕21号文件、铜地农政〔1993〕30号文件。
拟认定1992年7月至2009年12月企业工作年限与2010年1月事业单位工作后的年限合并计算,即计算参加工作时间从1992年7月起计算,至2024年6月连续工作年限32年。
2.谭娜娜
谭娜娜,女,1990年11月生,2014年9月至2017年5月在贵州森柒医药有限公司工作(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2020年4月正人社通〔2020〕34号文件招考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在正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土坪分局工作,2024年7月思人社干〔2024〕110号文件交流到思南县许家坝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
申请认定:2014年9月至2017年5月企业工作年限。
依据:劳动合同书、《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明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正人社通〔2020〕34号文件、思人社干〔2024〕110号文件。
拟认定2014年9月至2017年5月企业工作年限与2020年4月正式工作后的年限合并计算,即计算参加工作时间从2014年9月起计算,至2024年6月连续工作年限7年(减除2017年6月至2020年3月未工作年限2年10个月)。
3.包爱宁
包爱宁,女,1998年5月生,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在贵州世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2023年3月思人社事聘〔2023〕1号文件招考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在胡家湾乡村镇建设管理站工作。
申请认定: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企业工作年限。
依据:劳动合同书、《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明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思人社事聘〔2023〕1号文件。
拟认定2021年8月至2023年1月企业工作年限与2023年3月事业单位工作后的年限合并计算,即计算参加工作时间从2021年8月起计算,至2024年8月连续工作年限3年(2023年2月未工作年限1个月)。
4.张婷婷
张婷婷,女,1994年8月生,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参加贵州省“三支一扶”计划在思南县胡家湾乡人民政府服务(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2021年1月思人社事聘〔2021〕2号文件招考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在思南县亭子坝镇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工作。
申请认定: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三支一扶”服务年限。
依据:贵州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协议书、《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明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思人社事聘〔2021〕2号文件。
拟认定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三支一扶”服务年限与2021年1月事业单位工作后的年限合并计算,即计算参加工作时间从2019年9月起计算,至2024年8月连续工作年限5年。
5.陈敏
陈敏,女,1993年4月生,2017年7月至2023年2月在黔东南州岑巩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工作(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2023年3月思人社事聘〔2023〕1号文件招考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在思南县融媒体中心工作。
申请认定:2017年7月至2023年2月临时工工作年限。
依据:劳动合同书、《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明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思人社事聘〔2023〕1号文件。
拟认定2017年7月至2023年2月临时工工作年限与2023年3月事业单位工作后的年限合并计算,即计算参加工作时间从2017年7月起计算,至2024年6月连续工作年限7年。
6.蒋科
蒋科,男,1987年9月生,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在黔南州惠水县大龙中心学校代课(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2017年8月思教发〔2017〕219号文件招考录用为特岗教师分配在思南县天桥中学代课并明确录用时间从2017年9月1日起计算,2020年9月思人社事聘〔2020〕21号文件接转为正式教师分配在天桥初级民族中学工作。
申请认定: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特岗教师工作年限、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特岗教师工作年限。
依据:服务证、劳动合同书、《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明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思教发〔2017〕219号文件、思人社事聘〔2020〕21号文件。
拟认定2011年9月至2014年8月特岗教师工作年限、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特岗教师工作年限与2020年9月正式工作后的年限合并计算,即计算参加工作时间从2011年9月起计算,至2024年8月连续工作年限10年(减除2014年9月至2017年8月未工作年限3年)。
7.安仕强
安仕强,男,1994年12月生,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在思南县人民医院工作(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2023年3月思人社事聘〔2023〕1号文件招考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配在思南县人民医院工作。
申请认定: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临时工工作年限。
依据:劳动合同书、《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明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思人社事聘〔2023〕1号文件。
拟认定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临时工工作与2023年3月事业单位工作后的年限合并计算,即计算参加工作时间从2021年10月起计算,至2024年9月连续工作年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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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6-7226850(人社局工资福利与表彰奖励股)
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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