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黔交运〔2024〕16号)文件要求,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梳理,重新调整了我县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将调整后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公示。
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要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货车出厂(场)关,确保出厂(场)货车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发生。
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各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货车出厂(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装载行为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854-7222283(平塘县交通运输局)
平塘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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