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财政局关于建立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州财资〔2021〕6号)要求,因工作需要,我办拟无偿转让两辆公务用车给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账面原值60.91万元,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州政府办公室行政科反映。
联系电话:0855-8224225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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