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瓮安江界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按照国家林草局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的最新要求,我县对《瓮安江界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进行了修改完善。现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贵州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的规定,再次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限自2024年6月14日至7月14日。
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反馈意见方式:来信寄贵州瓮安江界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邮政编码:550400,联系电话:0854-2625620
附件:瓮安江界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图纸(2024-2035年).pdf
瓮安江界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2024-2035年).pdf
瓮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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