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4年高、中考期间声环境质量保障,为全县高、中考考生营造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息烽县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和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噪时段
高考禁噪时段:6月4日—6月6日12:00—14:00、18:00—次日8:00;6月7日—6月9日全天。
中考禁噪时段:6月18日—6月20日12:00—14:00、18:00—次日8:00;6月21日—6月23日全天。
二、高考、中考考点
高考考点:息烽一中。
中考考点:息烽一中、息烽二中、息烽第一小学。
三、禁止在禁噪期间从事下列活动
1.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通过其它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促销宣传活动;
2.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进行娱乐活动和开展陀螺、广场舞、甩鞭、唱歌、练嗓等产生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学习、休息的活动;
3.禁止在县城区燃放鞭炮、空中礼炮和乐队演奏等;
4.禁止露天烧烤、室外夜市等易产生噪声的经营活动;室内经营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装饰装修、货物装卸、渣土运输、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
6.禁止大中型货车、罐车等未经批准进入县城区,禁止农用车入城,禁止各类高分贝车辆、飞行器在县城区行驶;禁止所有机动车辆在县城区特别是在高、中考期间考场周围鸣笛或鸣响警报;
7.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四、其他相关要求
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务必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高、中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投诉举报电话
息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51—87726912。
息烽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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