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和我院《贵州商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黔商院发〔2018〕182号)有关转专业规定,经学生本人书面申请,转出转入学院考核通过,教务处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同意黎新月等10名学生自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起转入新专业学习。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书面向我校教务处反映。为便于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及问题线索。公示期间学校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师生监督举报。
学校纪委举报电话:0851-84602915(李老师)
学校纪委举报邮箱:gzsxyjjjcs@163.com
教务处联系方式:0851-84613082(周老师)
教务处联系邮箱:gzsxyjwc@gzcc.edu.cn
贵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4年1月5日
来源网址:贵阳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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