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惠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招聘岗位及聘用人数:城市协管员15名
三、招聘条件:
(一)本次招聘只面对退役军人;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要求身高1.65米以上,文化程度高中以上;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沟通流利;
(六)具有相同工作经历、持机动车驾驶证者优先;
(七)在部队有立功受奖者优先录取。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底薪为3000元,实发工资为:3000元-个人应缴保险,单位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缴纳五险后实发工资为2491元,如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计入其个人工资发放,实发工资为2605元。(如工资、社会保险有新标准,按新标准计发,如遇重大改革调整,双方另行协商。
(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期间工资按其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为协管员。
(三)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起计算,每年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五、报名及面试:
报名时间:2023年9月13日至22日;
报名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近期体检报告一份;
面试时间:待定,待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
报名地址:南苑花城三期天宝幼儿园旁综合行政执法一大队窗口;
联系人:罗昌彪1359547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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