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巩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陈平、陈启银、陈启生房屋征收的公告
岑府告字〔2023〕62号
岑巩县新思大道S203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用地函〔2011〕124号)批复,因岑巩县新思大道S203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相关规定,岑巩县㵲水街道新兴村苗冲一组陈启银、陈启生,岑巩县㵲水街道新兴村苗冲二组陈平,你们三户房屋处于S203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的征收拆迁红线范围内,该工程项目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需征收陈启银、陈启生、陈平你们三户的房屋,请你们在本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岑巩县㵲水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二楼征拆专班签订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签订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本府将依法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特此公告
岑巩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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