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朋友:
为维护消费者在使用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现特将企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消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令2021年第9号)规定,单用途卡指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等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卡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2.单用途卡具有先付费、后服务,一次性付款、多次消费,消费周期长且不连续,服务滞后等特点,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单用途卡时,增强消费风险防范意识,谨防消费陷阱;
3.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单用途卡前,应深入了解发卡企业的经营资质和市场信誉。核查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进行单用途卡发卡备案,市场评价高低,经营状况好坏等,并开展一两次真实服务体验后,再慎重考虑是否办理单用途卡。
4.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单用途卡时,应要求商家开具发票、购物凭证或服务单据等,并签订购卡合同。签订前应查看单用途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折扣计算、有效期限、违约责任、终止服务、转让条件、退款条件等条款。如对合同有异议,应提出修改要求并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消费者不应购卡。
5.理性支付预付消费额。购买单用途卡时,不应只考虑平均消费单价优惠,应结合自身的经济情况、消费频次、消费周期、资金风险、消费体验感变化等因素,理性支付预付消费额。尽量选择消费额度小,消费周期短的方式进行消费,避免资金发生大风险。
6.购买单用途卡后,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发现商家有经营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咨询、投诉或举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热线:12345
特此通告
福泉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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