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制定招聘计划、发布简章、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程序进行。
此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条件要求等详见《独山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3.18周岁以上(2005年6月1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一)发布公告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16日17:0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305)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截止2023年6月16日17:00)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6月16日17:00至6月17日17:00期间,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报考申请未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4.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成功缴费的人员,请于2023年6月25日9:00至7月1日9:30期间登录“智考中国”服务平台(网址: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自行打印准考证。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加2分;
(5)加分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必须在2023年6月20日至6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书面提交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到独山县公安局政工室(金盾大厦11楼1112办公室)进行审查加分,逾期未办理加分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审查工作由独山县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
1.笔试
(3)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中注明。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未参加笔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环节成绩公布后,由独山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②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还需提供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者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面试
(2)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其他证件不能替代。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能测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从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具体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意见。考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
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待试用期满后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员身份为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无事业编制),确定聘用后与独山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一经聘用,发放统一制式服装。
五、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四)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独山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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