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现将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8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及时向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署本人实名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楚。对署实名举报并经查实确属违反有关聘用规定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街道组织按分数高低选岗到缺额社区工作,并由街道办事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监督举报电话:0857—3532825(纳雍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咨询电话:
0857—3521558(纳雍县委组织部)
0857—3531064(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聘用管理股)
附件:纳雍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xlsx
纳雍县城市社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来源网址:纳雍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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