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城关烈士墓 更名为黎平烈士陵园的通知

黎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城关烈士墓原址位于黎平县城东南。1984年,县人民政府公布城关烈士墓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91年,因城市发展需要,将城关烈士墓迁至南泉山,并命名为黎平烈士陵园;2009年,国务院公布黎平烈士陵园为第五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为确保文物信息真实准确,名称统一,顺利推进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城关烈士墓更名为黎平烈士陵园。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网址:黎平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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