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及依法管理水平,推动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2021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民办教育机构2021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县教育局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验资质、查看办学条件、组织师生座谈等方式,从党的建设、依法办学、资质管理、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资产与财务、安全稳定等七个方面,对全县2022年1月1日前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2021年度办学情况进行了检查评估。经综合评估认定,全县20所民办教育学校和17家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合格,1所民办幼儿园年检不合格(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2年9月13日
来源网址:贵阳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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