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山区特旭商贸商行:
我局对你单位涉嫌未在注册登记住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的情形,依法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现责令你(单位)在2022年8月15日前改正。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56-3521063
铜仁市万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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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址:万山区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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