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公安厅办公室关于做2021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2021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23日(10个工作日)。
举报电话:0859—6212150 6212037
通讯地址:兴仁市振兴大道文笔路(兴仁市教育局)
邮编:562300
兴仁市第一中学-2021年贵州省黔西南州高校专项计划公示名单.pdf
兴仁市教育局
2021年6月9日
来源网址:兴仁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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